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何文斌 蒋右文)10月8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商会议。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参加。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治理恶意索赔的意见》、“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传达学习了全国检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班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协作配合要求,统一了新型黑恶犯罪认定标准与法律适用尺度,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会议围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新型黑恶犯罪进行会商研判。检警双方重点围绕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实施的恶意索赔、非法催收等新型黑恶犯罪,就案件定性、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交换意见,统一证据认定标准与法律适用尺度,并就健全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机制、规范侦查阶段证据收集、强化类案问题定期通报讲评、推进检警同堂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
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县检察院通报了近期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情况,指出侦查取证不及时不全面、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复立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不够及时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县公安局通报了近期刑事案件侦办情况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指出自首情节认定不规范、部分案件证据收集固定不扎实等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方向。
会议要求,要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坚持依法办案,对黑恶势力犯罪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罚当其罪、不枉不纵;要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释法说理,注重矛盾实质性化解,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风险,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检警双方要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桥梁纽带作用,紧盯案件质量核心,补齐办案短板。要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把握新型黑恶犯罪认定标准,精准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以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实际行动护航平安江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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